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临沂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 临沂市国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安徽省瑞鑫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车辆维修费21665元、停运损失15600元等共计37265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付清; (该赔偿款转入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临沂金源路分理处,户名:***,账号62×××19银行卡)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46元,减半收取计373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8-08-21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