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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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乌鲁木齐盛和永泰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托克逊县鑫鸿晟物流有限公司 新疆青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2019)新7101民初67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重审。 上诉人乌鲁木齐盛和永泰商贸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3859.79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20-06-09 |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