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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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辰泓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内蒙古赤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左云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内蒙古赤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邯郸市辰泓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148元,由原告内蒙古赤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