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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铜川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院 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43401元,由被上诉人负担31124元,铜川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227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2277元,由铜川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1-27
发布日期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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