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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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台安县鑫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 法院 |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或冻结被告台安县鑫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财产4000000.00元; 二、查封原告***名下座落弓长岭区团山街道安南社区清秀苑16-5栋3-4号使用权面积34.84平方米土地(弓长岭国用2009第105308040号); 三、查封张金波名下坐落辽阳市弓长岭区安平街繁荣委安平大市场东侧建筑面积623.7平方米房屋(辽市房权证弓长岭区字第××号)、座落辽阳市弓长岭区安平街道街道繁荣社区使用权面积532.40平方米土地(弓长岭国用2006第105300684号)。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04 |
| 发布日期 | 2020-06-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