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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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永昌运输有限公司 郑州利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纬二路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纬二路支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50元,退还给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7 |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