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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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涵杰晟晖实业有限公司 甘肃省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促进会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西安涵杰晟晖实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予以免收,原告西安涵杰晟晖实业有限公司在立案时已预交6760元,由本院退付其6760元。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