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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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西昔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纠纷 |
法院 | 山西省昔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山西昔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495.77元,本息合计50495.77元;以及应承担的申请费354.13元。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