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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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陕西德海置业有限公司 西安建工绿色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本院(2019)陕10执保5号执行裁定; 二、变更本院(2019)陕10执保5-1号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冻结异议人陕西德海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账号XXXXXXXXXX********存款(人民币)3570314.71元。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