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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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嘉士德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襄阳海任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鄂0607民初2457号 原告:襄阳海任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谢俊,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剑,湖北元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襄阳嘉士德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许长峰。 原告襄阳海任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襄阳嘉士德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襄阳海任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何峰 审判员张宁 审判员涂清芬 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 书记员韩蕾 |
| 裁判日期 | 2020-06-05 |
| 发布日期 | 2020-06-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