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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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翰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江西洪都建筑装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江西洪都建筑装潢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4173元(已减半收取),全部退回原告江西洪都建筑装潢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4 |
| 发布日期 | 2020-06-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