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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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安徽恒昌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 浙江润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申请人浙江润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19-9-28 |
| 发布日期 | 2020-06-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