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建力天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汇尔杰玄武岩纤维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鄂0691民初494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中建力天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林丛金,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湖北汇尔杰玄武岩纤维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郭清,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中建力天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汇尔杰玄武岩纤维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0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4-24 |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