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山东酒搭档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山东酒搭档食品有限公司签订的《广药汉方酒搭档授权代理协议书》。 二、被告山东酒搭档食品有限公司退还原告***139200元及利息(以1392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2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被告山东酒搭档食品有限公司退还原告***保证金40000元。 四、被告山东酒搭档食品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补贴款25447.98元。 五、驳回原告***过高部分的诉讼请求。 上述第二、三、四项限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案件受理费4469元,保全费1221元,计款5690元,由原告***负担200元,被告山东酒搭档食品有限公司负担549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9-16 |
发布日期 | 2020-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