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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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西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盛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2020)桂0702执340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广西盛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广西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4-28 |
| 发布日期 | 2020-06-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