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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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沈阳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辽0105执2391号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 被执行人:沈阳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洪艳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与沈阳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洪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20154.0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320154.02元。本院已于19-07-16日将该款转付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辽0105民初9108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长 :董宁 书记员 :王兵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19-1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