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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鸿浦贸易有限公司
宁波盛泰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
宁波威润物资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6-5
发布日期 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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