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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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昱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天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杭州昱光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被告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半山街道办事处对本市××区××街道沈家桥社区的钢结构厂房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 二、驳回原告杭州昱光特种玻璃有限公司的赔偿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半山街道办事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6-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