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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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法院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606民初22383号 原告: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姚真勇,任职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任职原告办事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任职原告办事员。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8日受理,于2019年10月10日向原告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红月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邓丽雯 |
裁判日期 | 2019-10-29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