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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北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平湖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反诉被告)上海北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告(反诉原告)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各自撤诉。

案件本诉受理费20046元,减半收取10023元,由原告(反诉被告)上海北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反诉受理费565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01-08
发布日期 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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