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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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曲靖市源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上中下健康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云0302民初787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云南上中下健康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锦彬。 被告:云南省曲靖市源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5日立案。原告2020年3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准许***撤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负担。 审判长许丽萍 审判员肖伟 审判员周爱国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李曼 |
| 裁判日期 | 2020-03-23 |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