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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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福日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世纪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 青岛东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青岛东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被申请人青岛世纪广场投资有限公司、被申请人青岛福日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3000万元或查封其等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07-0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