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白银有色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白银有色嘉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白银有色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租赁的房屋及场地腾退给原告;

二、被告向原告白银有色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房屋及场地租赁费57万元及违约金11.4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被告以每月1.5万元的标准向原告白银有色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2020年3月至场地腾退为止的房屋使用费。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64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5-7
发布日期 2020-06-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