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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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温州三联集团有限公司 瑞安市瑞远润滑油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平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326执恢371号 申请执行人:瑞安市瑞远润滑油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86410959,住所地浙江省瑞安市锦湖街道沿江西路174-5号。 法定代表人:陈雄。 被执行人:温州三联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254650978,住所地浙江省平阳县经济开发区昆鳌大道。 法定代表人:王庆忠。 申请执行人瑞安市瑞远润滑油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温州三联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2015)温平执民字第651号案件,被执行人温州三联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