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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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万企达新材料电气有限公司 山东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集雅斋礼品广告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烟台集雅斋礼品广告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40万元。冻结期限一年,自2019年10月18日起至2020年10月17日止。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山东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交。 申请人应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0-18 |
| 发布日期 | 2020-06-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