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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万企达新材料电气有限公司
山东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集雅斋礼品广告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烟台集雅斋礼品广告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40万元。冻结期限一年,自2019年10月18日起至2020年10月17日止。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山东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交。

申请人应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18
发布日期 202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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