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西鹿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亭山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 法院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广西鹿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亭山支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677元(原告广西鹿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亭山支行已向本院预交),退还原告广西鹿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亭山支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3-16 |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