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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途远物流有限公司 四川力汇建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部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1321民初1666号 原告:四川力汇建材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代文国 被告:四川省途远物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四川力汇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省途远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1日立案。原告四川力汇建材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四川力汇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进 二零二零年五月六日 书记员王鑫慧 |
裁判日期 | 2020-05-06 |
发布日期 | 2020-0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