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元市广锐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扣留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拨付给广元市广锐建材有限公司的补偿款40万元。扣留期限为一年。 二、查封担保人向萍名下位于凯里市新区金湖华庭6幢1单元2层A座(产权证号:凯房权证私字第××号)房产。查封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院将解除保全。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3 |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