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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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意家科技有限公司 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万拓金阁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北京万拓金阁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团购费十一万二千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一千二百七十元,由被告北京万拓金阁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0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