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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澳特多健身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
永康市飞耀健身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永康市飞耀健身器材制造有限公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6-20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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