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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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宏淇食品有限公司 沈阳溢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碧海洋星度假酒店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担保人张宏名下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建筑面积105.71平方米,新档案号为6-2-0697819的房屋档案; 二、冻结被告沈阳溢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碧海洋星度假酒店银行账户存款652611.43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