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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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济南东进龙鼎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02民初3569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家魁,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冰,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济南东进龙鼎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郭太平,职务不详。 原告***与被告济南东进龙鼎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20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3-30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