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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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创鑫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红塔区荣高机电设备经营部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云0424执129号 申请执行人:红塔区荣高机电设备经营部,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0402MA6M03HUXA。 经营者:高旋。 被申请人:云南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宣威市向阳西街49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81757165229Y。 法定代表人:徐万昌,经理。 被申请人:云南创鑫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长虹路1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19469504D。 法定代表人:黄勇,经理。 本院立案执行红塔区荣高机电设备经营部申请执行云南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创鑫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定做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云0424民初1074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李广陵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本院工作,被执行人支付了申请人12600元。现已将执行款全部兑付给申请人王庆元。据此(2020)云0424执129号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华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