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长沙市岳麓区韦博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长沙市岳麓区韦博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签订的《韦博国际英语入学注册合同》; 二、被告长沙市岳麓区韦博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学费4545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68元,由被告长沙市岳麓区韦博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7 |
| 发布日期 | 2020-06-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