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巴彦县佳农农资综合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依法划拨(2019)黑0126财保78号民事裁定书对***在中国农业银行巴彦县太平分理处的银行账户(账号:)元至巴彦县人民法院执行款账户(户名:巴彦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县支行)。 二、依法对(2019)黑0126财保78号民事裁定书对***在中国农业银行巴彦县太平分理处的银行账户(账号:)予以续冻,冻结期间不准转账、支取。 三、续冻结期限一年。 |
| 裁判日期 | 2020-4-15 |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