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承德天工开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承德金龙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四川蓝景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承德天工开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40.00元,由原告承德天工开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5-13 |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