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珠海市的车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402民初4897号之一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廉江市。 被告:珠海市的车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Y3Q061。 法定代表人:姚盛发,执行董事兼经理。 原告***与被告珠海市的车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29日立案。2019年8月15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47元,由原告***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19-8-15 |
| 发布日期 | 2020-06-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