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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2018)鲁0613民初222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分公司、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青岛汇通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分别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642元、1642元、1484元、1642元均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19-9-6 |
| 发布日期 | 2020-06-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