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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指定管辖决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泾源县荣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指定管辖决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

(2020)宁04民辖10号

彭阳县人民法院:

原告马建明与被告泾源县泾河源镇庞东村民委员会、泾源县财政局、泾源县荣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泾源县人民法院报请我院请求指定管辖,经我院审查决定该案由你院审理。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决定:该案由彭阳县人民法院审理。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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