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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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利空分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中心支公司 开封市海华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开封市海华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400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河南开利空分设备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5-12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