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赣州三友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南方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赣州鑫磊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赣州三友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20×××30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181795.0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1-10
发布日期 2020-06-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