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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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鸿信模具有限公司 深圳市路路通线路板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深圳市路路通线路板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海鸿信模具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62316元。 本案受理费6229元、保全费4754元(原告均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路路通线路板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负担的受理费、保全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缴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0-0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