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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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石狮市明昇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行政纠纷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当事人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6-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