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柳州金茂机械有限公司 柳州金杯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扣划、提取或续行冻结、查封被执行人柳州金杯贸易有限公司、***、柳州金茂机械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及其它款项人民币5230239元及利息和本案有关的费用;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以清偿本案债务。 对不动产、动产的查封期限分别为三年、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申请续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2-18 |
| 发布日期 | 2020-06-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