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莱阳建业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莱阳市鸿业建筑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莱阳市鸿业建筑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5504元减半收取计7752元,待裁定书生效后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5-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