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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义马市客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西安市正丰家庭用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西安市正丰家庭用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07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由西安市正丰家庭用品有限公司承担1035元。

裁判日期 2020-04-15
发布日期 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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