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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090679.32元;或冻结、查封、扣押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8-19
发布日期 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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