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毅娜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毅娜商贸有限公司支付276151元,并支付在2017年10月18日至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期间每日按152.5元计算的资金利息;

二、被告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的债务向原告重庆毅娜商贸有限公司负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重庆毅娜商贸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851元(减半收取3426元),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费2370元,合计5796元(已由原告重庆毅娜商贸有限公司预缴),由被告***、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6
发布日期 2019-12-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