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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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钟华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乾富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时,可持民事判决书和本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银行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不动产查封期限为三年,如需续行冻结、查封,须在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3-20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