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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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惠民支行 山东省惠民县鼎泰农牧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山东省惠民县鼎泰农牧有限公司在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惠民支行营业室的账号,冻结期间为十二个月(自2020年01月10日起至2021年01月09日止)。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1-10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






